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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

为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标的公司安迪科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后的余额。

2)备考合并报表编制及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截 至 2017年 6月 30日,东诚药业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商誉 272433.80 万元,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并假设此商誉金额自 2016 年 1 月 1日起持续不变, ,本次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之商誉。

本专项说明中的简称和术语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相同): 反馈意见(十二):申请材料显示,是以合并成本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 3、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金额 本次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假设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已于 2016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已逐条落实,投资者据此操作,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回复: 一、本次交易对商誉影响数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以及递延所得税的影响,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对商誉影响数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补充披露上市公司目前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仅供投资者参考, 本次交易中。

是以经评估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并考虑安迪科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得出, 2、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安迪科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形成商誉的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对贵会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为购买方东诚药业为取得对被购买方安迪科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除非另有指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安迪科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已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安迪科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东诚药业向交易对方购买安迪科 100%股权合计支付对价为 160000.00万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占备考合并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66%、67.85%,安迪科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32921.01 万元,不表明证实其描述,经计算,3)结合上市公司前次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和最近一期业绩情况等,, 东诚药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 手机免费访问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413 号)》的专项说明 审计单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传真电话:010-88395200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报告书 R E P O R T目录 一、专项说明 二、专项说明附件 1、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事务所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413 号)》的专项说明 中天运[2018]审字第 90019 号附 1 号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贵会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41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内容要求,标的公司商誉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9月30日 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A 160000.00 162598.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允)B 32921.01 35519.28 商誉 C 责任编辑:cnfol001 中金在线声明:中金在线转载上述内容, (二)本次交易对商誉的测算过程 1、本次交易的合并成本 本次交易的合并成本,风险自担,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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