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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集团: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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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符合《股权激励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应 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权的股票期权将分三期行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规定符合《股权激励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股权激励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格。

无功补偿设备、输变电设备、变频调速设备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维修,且不包括下列人员: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眩允谟柚掌鸺疲 向作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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