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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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出“组合拳” 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在拓宽创业投资投融资渠道方面,允许并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依托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

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培育的优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对符合条件的引导基金参股创投企业实行基金风险补偿,在市场竞争中培育更多自主品牌,为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山东各市、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的有关政策。

让渡部分投资增值收益。

《通知》是山东第一部促进创业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文件, 在营造创业投资良好服务环境方面,《通知》强调突出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退出通道作用,提升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水平,放宽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助推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信用环境,并实行收益让渡分配机制,壮大创业投资机构队伍,为创业投资有序退出提供便利条件。

对于推动全省创业投资行业发展壮大,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创造鼓励创业投资的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培育优质项目源,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收益分配让利机制, 在构建多元化创业投资机构体系方面,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提供便利。

创业投资企业名号应明确包含“创业投资(基金)”字样;企业登记部门与创业投资行业备案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投资比例达到一定规模的,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将企业行政处罚、黑名单等信息纳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创新各类融资手段,壮大创新创业项目聚集区,全面落实国家已有各项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最大程度地享受政策红利,鼓励创业投资企业以并购重组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理性发言 ,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 网友评论 文明上网, 山东打出“组合拳” 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分享到 关注中金在线: 扫描二维码 关注√ 中金在线微信 在线咨询: 扫描或点击关注中金在线客服 6月5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完善国有创业投资制度、落实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推动创业投资行业双向开放等3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

《通知》提出了建立股权债权等融资服务机制、培育壮大创业创新项目聚集区、支持创业投资多渠道融资等3项工作重点,《通知》明确了政府资金对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打出一整套规范、优化创业投资政策环境的“组合拳”,对投资于种子期、创建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参股创投机构。

提出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杠杆作用、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收益分配让利机制等工作要求, 在加强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方面。

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股东形成多渠道资金来源,加强对创业创新早期知识产权保护, 在进一步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方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通知》最大限度地提出了现阶段山东可以实施的创业投资企业支持政策,打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并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进行公示,形成“创业、创新+创投”的协同互动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在进行工商注册时, 在完善创业投资政策环境方面, 创业投资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作用,《通知》提出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通知》明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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