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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俞锦代为向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申请赋予合同编号为HTC360530600ZGDB20190005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为保证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对合作项目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729亿元,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2月3日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以其名下持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的抵押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3797亿元,所融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期限为36个月,风险可控,南昌名城向建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

公司作为保证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4%。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同意承担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昌名城作为抵押人, 原标题: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等文件,用于“南昌大名城”住宅项目建设,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 四、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截止本公告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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