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窗

·

魏新新与广州甜蜜转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魏新新与广州甜蜜转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0-12-10 18:29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执4918号 广州甜蜜转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魏新新与你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

二O二O年十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万芷伊)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本院已对被执行人广州甜蜜转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景福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特此公告,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无法送达。

(2020)粤01执4918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4918号执行裁定书。

向作者提问

  • 最新评论

游客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全部评论